国家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
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于2005年10月,发布了公共营养师等11个新职业,我国营养师专业人才不足4000人,对公共营养师人才的需求超过400万以上。根据社会的需要,特举办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公共营养师培训班。学习期满,参加统一职业资格考试,合格者,颁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。此证书可在官方网站凭身份证号码与证书编号查询。 职业资格认证证书可作为国家或单位对劳动者(申请人)的专业常识、技术、能力的认可,是求职、任职、单位录用的主要依据之一,是劳动者境外就业、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。 一、【培训对象】 公共营养师的培训对象涉及范围非常广,包括食品加工及保健部门、医院、宾馆、餐饮、旅游、社区保健及健康中心、机关企事业单位、学校、托幼机构、政府计划部门、美容以及有志从事公共营养资询、指导、评价、管理、宣传等人员。 二、【申报条件】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 ——公共营养师(四级) (1) 取得中等职业学校(含中专、职高、技校)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,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。 (2) 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。 (3) 取得大专以上(含高职)毕业证书后,经本职业四级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。 ——公共营养师(三级) (1)取得大专以上(含高级技工学校)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, 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。 (2)取得中等职业学校(含中专、职高、技校)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,连续工作3年(含3年)以上人员,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(3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(含2年)以上。 (4)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,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学时数。 三、【指定教材】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《职业技能培训教程——营养配餐员(中级技能、高级技能、技师技能)》、人民卫生出版社《营养与食品卫生学》 四、【考试及授课时间】 开课时间:2008年3月8日,周六周日双休授课。 公共营养师四级:80学时,公共营养师三级:104个学时 全国统考时间:2008年上半年5月中旬及下半年11月中旬 1、理论知识为单项选择题,每小题1分,共100题; 2、技能考核内容由三部分组成:第一部分食品的合理选择,共3小题;占技能总分40%;第二部分食谱编制,共2小题,占技能总分40%;第三部分营养宣教与咨询,占总分20%,共1小题。 授课地点:浙江省委党校多媒体教室 五、【综合费用】 费用包含教材费,资料费,考试费,认证费,培训费等 公共营养师中级(四级):2880元/人;公共营养师高级(三级):3280元/人。 六、【师资与特色】 浙江大学营养系专家教授领衔授课。学校承诺全国职业资格证书考试一次未过,可免费参加下一期的培训,补考只需交纳补考费。 七、【报名程序】 1)交正面免冠近照2寸2张,1寸2张; 2)学历证书、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; 3)填写《浙江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申报表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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